关于开展2024年
上海市科学技术新闻奖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新闻工作者做好科技新闻报道的积极性,为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迈进提供强大思想保证、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上海市科学技术新闻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参评新闻作品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突出反映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生动实践,在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方面的重要进展,突出反映上海科技创新取得的重要成就、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突破、科技创新典型的先进事迹,弘扬科学家精神和创新文化。
参评新闻作品应导向正确,主题鲜明,内容真实,新闻性、时效性、感染力强,社会效果好。鼓励在加快媒体深度融合,构建全媒体传播体系中取得突出成效的作品参评。
二、评选范围
本市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报业集团)、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中央新闻单位上海分社,本市具有一类新闻资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中央新闻网站上海频道,本市新闻单位主办的新闻类新媒体(含微博、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本市主要新闻单位所属采编部门主办的新闻类新媒体(含微博、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本市各区融媒体中心,于2023年原创并首次推送的科技新闻作品均可报送参加评选。
三、评选项目
上海市科学技术新闻奖设5类评选项目,参评作品须按各项目规定申报。申报作者姓名和排序须以刊播时署名为准(刊播时为笔名、网名的,申报时可在笔名、网名后括号内填报本名;刊播时未署名的,按“集体”申报)。申报编辑姓名须与刊播稿单上的姓名一致。申报作者、主创人员为“集体”的作品,须附有全部作者、主创人员名单。
(一)消息类
1.报纸、杂志、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新媒体符合体裁的文字、音频、视频均可申报。
2.多篇系列报道视作一件作品参评。
3.每件作品可报不超过2名编辑。
(二)评论类
1.报纸、杂志、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新媒体符合体裁的文字、音频、视频均可申报。
2.含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评论、述评、时评、言论等,多篇系列评论视作一件作品参评。
3.每件作品可报不超过2名编辑。
(三)通讯和新闻专题类
1.报纸、杂志、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新媒体符合体裁的文字、音频、视频均可申报。
2.含特写、专访、调查报告、人物通讯、工作通讯、专题报道、系列报道等,系列报道视作一件作品参评。
3.每件作品可报不超过2名编辑。
(四)新闻版面和专栏类
1.报纸、杂志、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新媒体符合体裁的文字、音频、视频、网络作品均可申报。
2.新闻版面:各类新闻稿件在报纸上组成的整体编排布局,不包括预拼版和摄影、漫画等专副刊版面以及成组的版面。
3.专栏:报纸专栏应有固定的名称,位置相对固定和独立,广播、电视专栏应有固定名称、标识,网络专栏应在固定页面有固定名称和链接位置。
4.参评作品按“主创人员”申报,包括作品策划、记者、采写、摄像、编辑等。不另行申报编辑。
(五)媒体融合类
1.新媒体创意互动:以用户交互为主要特征,发布方与用户方形成完整新闻传播链条的新媒体作品。
2.网络新媒体品牌栏目:新闻类新媒体持续发布且有固定名称的新闻板块(单元)。
3.融合创新:在媒体融合报道方面有重大创新的新闻作品。
4.新闻摄影:在报纸、通讯社、新闻网站、新闻类新媒体刊发的新闻摄影作品,多幅系列照片视作一件作品参评。
5.新闻漫画:在报纸、通讯社、新闻网站、新闻类新媒体刊发的新闻漫画作品,多幅系列漫画视作一件作品参评。
6.参评作品按“主创人员”申报,包括作品策划、记者、采写、摄像、编辑等参与制作人员。不另行申报编辑。
四、评选组织
设立2024年上海市科学技术新闻奖评审委员会。评委会为决定获奖作品的评选机构,由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工作党委、市科委、本市主要新闻机构、上海科技发展基金会专家组成。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工作。
五、参评流程
2024年上海市科学技术新闻奖实行单位推荐、个人申报、评委会办公室初审、评委会评定的评选办法。
(一)单位推荐:各新闻单位通过内部推荐程序,向评委会推荐参评作品,原则上每人(作为第一作者)每类作品推荐不超过一件。
(二)个人申报:为防止可能出现优秀作品漏报的情况,也可由作者本人向刊播媒体或所在新闻单位提出参加评选的申请,评委会办公室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
(三)形式审查:评委会办公室对参评作品进行资格认定。
(四)评选:组织专家初评、定评两轮评审,决定获奖作品及等级。
(五)公示表彰:在网上公示获奖作品的篇名、作者、等级,颁发获奖证书。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时间:2024年3月19日—4月18日。
(二)2024年上海市科学技术新闻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三)如发现申报材料以及相关作品刊播信息有抄袭、失实、虚报、篡改等违规问题,一经查实,即撤销该作品参评资格。
附件:2024年上海市科学技术新闻奖参评作品申报说明
上海市科学技术新闻奖评审委员会
2024年3月15日
附件
2024年上海市科学技术新闻奖
参评作品申报说明
一、申报步骤
1.单位推荐:申报上海市科学技术新闻奖原则上须经过各新闻单位内部民主推荐。
2.网上申报:访问“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网站(http://stcsm.sh.gov.cn)点击首页“热点直通车”栏目,选择“上海科技新闻奖”,点击注册申报作品并填写“上海市科技新闻奖评奖作品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保存“登记表”并将申报作品在线上传提交,完成网上报名。
3.打印登记表并寄送备案:打印网上报名生成的“登记表”(PDF格式),在推荐单位意见一栏加盖单位公章(注:单位公章需符合《通知》正文第二条中评选范围以内的新闻机构本级的公章,不包括下设机构及所属公司等。)后,寄送至:上海市雁荡路84号科学会堂4号楼508-1室高芸收(邮编:200020),信封上注明“上海市科技新闻奖申报材料”。
二、作品报送要求
1.报纸类作品须在填写登记表时提交作品的网址链接以附件形式在线上传报纸原样的PDF文件或扫描图片文件。
2.广播类作品须在填写登记表时提交音频文件(提交方式:在线上传附件或邮寄相关音频U盘或光盘,推荐音频格式为MP3、WAV,推荐音频文件在100M以内),并将文字稿填至作品内容一栏,直播、对话、访谈类音频作品填写文字内容概要。
3.电视类作品须在填写登记表时提交视频文件(提交方式:在线上传附件或邮寄相关视频U盘或光盘,推荐视频格式:MP4、WMV,推荐视频文件在100M以内),并将文字稿填至作品内容一栏,直播、对话、访谈等视频作品填写文字内容概要。
4.网络上发表的新闻作品须在填写登记表时提交作品的网址链接,将文字内容稿或文字内容概要填写至作品内容一栏,有图片、视频、音频以附件形式上传。
三、注意事项
1.申报的作品材料应尽量保证完整,以便评委会顺利进行评审。
2.视频或音频作品中勿留大段空白。
3.申报作品提供的网址链接应保证有效。
4.本奖已全面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作品原则上均须在线报送,如网上在线提交有问题或无法网上提交的作品,请与盖章后的“登记表”一起寄送。
5.建议使用Chrome浏览器进行申报填写提交。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雁荡路84号科学会堂4号楼508-1室(邮编:200020)
联系人员:高 芸
联系电话:53068206
手机:18917995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