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推进上海科技发展基金会事业发展,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章程》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建立秘书长会议制度。
二、秘书长会议遵循理事会的决议,实施处理理事会休会期间的重要日常工作,遇重大事项及时向业务主管单位报告。
三、秘书长会议由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必要时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财务及监事可酌情列席。
四、秘书长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拟订理事会会议文件;
(三)组织实施年度公益活动计划;
(四)组织实施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五)组织实施年检和审计工作;
(六)拟订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并报理事会审批;
(七)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并报理事会审批;
(八)组织秘书处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
(九)负责秘书处工作人员的工作考核;
(十)负责职工工资薪酬待遇方案的制定;
(十一)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秘书长会议由秘书长主持或秘书长委托的副秘书长主持,可随时召开。
六、秘书长会议应形成书面纪要,并经出席人员签名归档。
七、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2012年8月27日
2018年12月5日七届一次理事会修订审议通过
2020年12月27日七届六次理事会审议通过
2021年7月28日七届七次理事会审议通过